首页  >  养老政策  >  关于实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统一挂牌的通知

关于实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统一挂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09:52:20来源: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

关于实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统一挂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沪民福发〔2008〕25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统一挂牌的通知

沪民福发〔2008〕25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民福发[2008]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或“星光计划”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与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实施统一挂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牌匾内容

 

  牌匾由以下4项组成:名称(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或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居家养老服务标识图案、区县编码及挂牌年月(样张见附件)。

 

  二、材质与尺寸

 

  1.材质:拉丝不锈钢(0.8MM)

 

  2.尺寸:60CM×40CM×2CM(宽度×高度×厚度)

 

  三、相关说明

 

  1.经核准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或“星光计划”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按“上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挂牌,编码为“XXR-yyy”(“XX”表示区县名称,如“徐汇”,“R”表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yyy”表示日间服务中心序列号,按建成时间先后从001起排列编序)。

 

  2.经核准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和“助餐服务点”,分别按“上海市社区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上海市社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和“上海市社区助餐服务点”予以挂牌;编码分别为“XXS-yyy”、“XXZ-yyy”和“XXD-yyy”(“XX”表示区县名称,如“徐汇”,“S”表示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Z”表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D”表示助餐服务点,“yyy”表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序列号,按设立时间先后从001起排列编序)。

 

  3.牌匾由各区县按照上述样张要求进行制作,挂放在项目单位合适、醒目之处。

 

  实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统一挂牌是强化管理、规范服务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养老服务事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区县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