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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09:39:00来源: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5-06-26 沪社养老领办 沪社养老领办〔2015〕2号

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已经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6月26日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

本市自2014年12月底开展来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试点以来,取得积极进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在全市推开。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要求

 

  在徐汇全区和闵行、浦东、杨浦、普陀的部分街镇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各区县要牢固树立加强资源整合、养老服务供需公平有序对接的理念,结合本区实际,借鉴试点经验,认真深入做好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准备工作,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正式启动。

 

  二、配套措施

 

  (一)加快市级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形成系统建设方案。以徐汇区已开发的系统为基础,提升管理层次,增加全市面上的数据库和资源调配、监管等功能。加快市级系统建设进度,2015年四季度实际运行。同时指导各区县做好与市级系统对接的软硬件准备。

 

  (二)根据试点实践及时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

 

  鼓励先行开展试点的徐汇等区收集和积累相关数据,及时分析和梳理评估标准在实践中运用的问题,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一步研究修正《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的评估参数,优化照护等级评估标准。同时,研究制定“评估指导手册”,细化明确每一项评估项目的评估方式和评判标准,为评估员实施评估提供具体指导。在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基础上,研究开发“评估结果处理程序”,与市级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区县需求评估管理平台对接,提高评估结果处理和反馈效率。

 

  (三)积极培育第三方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市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民政、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申请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标准要求和具体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各区县要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培育和组建评估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其开展评估。在市、区县两级需求评估管理平台上公布合格评估机构名单,并通过抽查、定期检查等建立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管制度,对不合格的评估机构取消其资格。

 

  (四)加快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培训

 

  按照《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培训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管理和培训的通知》(正在制定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培训工作,明确评估员培训的对象、内容和培训组织实施机构以及具体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市级统一培训和区县专场培训两种形式并重,协调推进A、B;两类评估员培训。

 

  (五)积极有序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

 

  结合各区县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实际进展,同步推进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逐步扩大覆盖人群,明确医保支付标准;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老年医疗护理站和社区老年生活照护站

 

  参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国家卫计委《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从鼓励设置角度,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加快研究出台社区老年医疗护理站(以下简称“护理站”)设置标准,明确并简化设置审批程序,进一步研究出台促进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的具体实施意见。

 

  推动助老服务社与护理站整合发展。鼓励护理站吸纳助老服务社的居家养老护理员,推动有能力的养老护理员考取医疗照护类资源。整合后的护理站应根据服务需求,合理派员,安排医疗照护类护理员和普通居家养老护理员分别提供相应服务,并根据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等,统筹落实护理员薪酬待遇等问题。

 

  探索发展非医疗资质的社区老年生活照护站(以下简称“生活照护站”)。明确生活照护站的职能定位,科学区分医疗行为和护理行为,加强对生活照护站的引导扶持和监督管理,明确设置标准、审批流程。鼓励社会力量积极申请开办生活照护站,大力提高社区及居家养老照护的供给能力。

 

  三、保障落实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工作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区(医保办)、财政局、经信委等参加的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推进实施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推进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政策及时进行研究、协调、明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各区县推进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各区县意见、尊重实践、放手支持探索。

 

  (二)抓紧制定本区县实施方案

 

  各区县作为责任主体,要在本区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成立推进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结合实际情况稳妥实施,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三)及时启动建设与市级系统相衔接的区县运行平台

 

  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借鉴徐汇区已开发的系统,建立统一老年照护管理运行平台,并与市级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相衔接。该平台要求整合民政、卫生计生、医保等部门的老年照护服务信息以及老年人健康信息,对老年照护的需求评估、服务分派、监管等各环节试行一体化管理,提高老年照护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保障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中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宣传、评估实施、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护理站扶持等各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