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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监狱局、光明集团所属农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09:24:32来源: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

关于市监狱局、光明集团所属农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6-24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 沪民老工发〔2016〕19号

宝山区民政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6〕12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敬老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6〕13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等农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等农场中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二、申领流程

 

  (一)受理。由市监狱局、光明集团所涉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初步核对老年人身份信息,由老年人填写《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附件)并签字,收取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老年人由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收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二)数据录入。为保证农场老年人信息顺利录入“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领系统”,首次数据录入由宝山区民政局提供场地,配备电脑等输入设备;后续录入由宝山区民政局协调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由市监狱局和光明集团分别指派工作人员完成。

 

  (三)敬老卡制卡与发放。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收到农场老年人申领信息后,根据制卡流程制卡,按农场分类后分别发放至市监狱局和光明集团。市监狱局和光明集团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接收工作,并有序发放。

 

  (四)津贴审定与发放。宝山区民政局负责对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四个农场中户籍挂靠宝山区老年人的信息进行统一审定,按照津贴发放流程统一发放。

 

  三、其它事项

 

  (一)光明集团所属的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练江牧场中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由光明集团协助录入申领数据,发放上海市敬老卡。老年人相关信息通过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按户籍分解至有关区县,津贴由各区县民政局分别审定发放。

 

  (二)在“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领系统”中设立5个专用用户,分别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和“其它农场”,由市监狱局和光明集团分别指派工作人员做好相应账号维护。

 

  四、资金承担

 

  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四个农场中挂靠宝山区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其津贴发放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每年由市财政通过市与区县财力结算下达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应将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区民政局。

 

  光明集团所属的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练江牧场中本市户籍老年人,其津贴发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与其户籍所在区县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

 

  五、相关要求

 

  (一)市民政局委托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上述相关农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指导协调。市财政局负责上述相关农场老年综合津贴资金的统筹安排。

 

  (二)宝山区民政局做好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四个农场老年综合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在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用户名设立、敬老卡制作发放及相关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四)市监狱局和光明集团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津贴申领、敬老卡发放等相关工作,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并做好农场老年人相关材料的保管等工作。

 

  附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