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始建于1981年,建院42年,隶属区民政局差额事业单位,占地面积:9400平米,建筑面积12000平米,床位400张,主要职能是兜底保障石景山区政府供养的“集中供养人员”,收住部分社会老人。是集颐养、医疗、护理、照料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院内设有医务室,为医保定点单位。2005年被确认为全国首家国家级3A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第一批三星级养老机构,2020年评为四星级。
一、入住条件:在预留政府保障人员、特殊群体老年人入住所需床位的基础上,按照优先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人员、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原则,统筹安排收住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的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
二、入住流程:
1、咨询、登记、轮候;
2、护理部根据床位情况及轮候顺序,通知体检;
3、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身体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乙肝五项、肝功三项、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胸部CT、骨盆正位片(包括双髋节)、头部CT或MR、骨密度、传染性疾病等。体检合格后,按照约定日期入住。
4、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不少于10天的试住期,在试住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
5、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签订合同请提供:(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老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老人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4)入住老人常用药品及医嘱。
三、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按照护理等级及居住房间收费。收费标准最低3700元(自理),最高5800元(鼻饲、尿管)。
四、缴费时间:每月25日至月底交付次月费用。
总床位:410张
日托床位数量:0张
全托床位数量:410张
护理型床位:311张
3700-5800
*价格仅供参考,实际收费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