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阳台山老年公寓是由海淀区政府投资兴建、区民政局直接经营管理的社会福利机构,始建于1998年,2000年正式运营,2011年停业对主楼进行全面加固改造装修,2012年9月29日重装开业。公寓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13000平米,主楼仿古式建筑,毗邻鹫峰、阳台山两个森林公园,周边植被覆盖率高达95%以上。院落为园林式布局,后花园林果相间,满目绿色,站在主楼天台上,观千年古香道 、石桥、花坛、听鸟叫蝉鸣,无不展现出人与自然和谐之美。
公寓设有床位300张,配套设施方面,室内标配液晶电视、空调、热水器、紧急呼叫、固定电话、宽带网络、配有实木家具、独立卫生间等,多功能厅、图书室、阅览室、台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一应俱全;医务室24小时为老人提供诊疗服务,自备救护车随时出动,为转运急症老人、抢救老人生命赢得宝贵时间;三部医用电梯为老人上、下楼提供保障;公寓供暖采用以太阳能为主,电加热为辅,燃气为补充的供暖方式;自备发电机房、水窖。
阳台山老年公寓同时还负责清河敬老院的全面管理及服务工作。多年来,在市、区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寓曾获得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海淀区文明敬老院、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海淀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17年被评为四星级养老院。
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将用我们的热情和爱心,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使您和其他在此生活的老年朋友们安心、放心、舒心、称心。尽情享受您祥和安乐的金色时光。
住院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无狂躁性老年痴呆症,适宜过集体生活。优先80岁以上海淀区户籍老年人,或子女户籍在海淀区并在海淀区工作的80岁以上老年人。
送养人条件:
1、送养人必须是18~60周岁自然人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年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年人,必须是原工作单位、村委会或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
一、入住手续
1、被送养人入住时须持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含:血脂、血糖、心电图、胸部X线、B超(肝、胆、脾、胰、肾)、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
2、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3、需准备老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送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办理入住手续。送养人为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以便公寓建档备案。
4、坚持入住、退房自由的原则。被送养人应由亲属或原工作单位、街道、村委会为送养人,与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5、老人需自带服装及个人生活用品。贵重物品应交亲属妥善保管。
二、护理服务
公寓根据老人健康状况分为四个服务等级,入住公寓每年会对老人进行综合性例行、即时评估,视评估结果为老人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并按照相应等级提供服务。
三、收费规定
1、本公寓对不同房间类型、不同服务等级按照标准收费。
2、对户口不在本市的老人需缴纳一定比例医疗押金。
3、本公寓按季度收费,于每季度首月前十个工作日内缴费。
四、退费规定
1、坚持来也欢迎,走也欢送的原则。
2、临时外出者三天(含三天)以内伙食费不退。三天以上者按天数退伙食费,其它费用不退。住院连续超过10天以上,住院期间服务费按比例退费,其它费用不退。
3、保留床位者除伙食费,其它费用不退。
五、临时外出规定(视疫情响应举措进行动态调整)
1、完全自理老人外出需经送养人同意后,申请办理出入证,在护理部登记请假,领取假条交到门卫,方可外出。
2、半自理老人外出须有家属陪同,在护理部登记请假,领取假条交到门卫,方可外出。
六、公寓班车(因疫情原因班车暂停)
公寓有班车免费接送已入住老人。前来看房及探视老人的亲属乘车须按公寓规定交费。每周一、三、五上午8:10、10:30、下午2:30,班车由公寓开往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上午8:30、11:00、下午4:30由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返回。
七、公寓房间
老人应在约定的房间、床位入住。公寓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调房时,老人和送养人应予配合。老人在室内设置其它家具、物品时,必须征得公寓同意。老人应爱护房间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布局。
总床位:300张
日托床位数量:0张
全托床位数量:300张
护理型床位:29张
600-3800
*价格仅供参考,实际收费请电话咨询